國務院臺辦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國臺辦、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的有關負責人在會上宣布,將于2005年秋季開學開始正式實施在大陸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讀的臺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政策。
這是祖國大陸方面落實中共中央 總書記胡錦濤與國民黨等三黨領導人共識的又一重要舉措。
今年4月以來,中國國民黨、親民黨、新黨先后組團來訪,胡錦濤總書記分別與連戰主席、宋楚瑜主席、郁慕明主席,就促進兩岸關系改善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廣泛而深入地交換了意見,并達成多項共識。會談后發表的有關公報指出“大陸方面盡快實施在大陸就讀的臺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標準,并爭取于年內設立臺灣學生獎學金”。5月13日,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陳云林宣布大陸方面將進一步實施關心、照顧臺灣同胞利益的有關措施,其中包括盡快實施在大陸高等院校就讀的臺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標準,學費與實際培養成本的經費差額享受國家財政補貼,并爭取于年內設立臺灣大學生獎學金。
為落實上述鄭重承諾,大陸有關部門經過積極會商,決定自2005年秋季入學起設立“臺灣學生獎(助)學金”及實行臺灣學生與大陸學生同等收費標準:
一、調整對臺灣學生收費政策。自2005年秋季開學開始,對已錄取到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學習的臺灣地區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執行與大陸學生相同的收費標準,即在同一學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級、同一專業學習的臺灣與大陸學生學費標準一致。
二、設立“臺灣學生獎(助)學金”。自2005年起,對到大陸普通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學習的臺灣本專科學生、研究生設立專項獎(助)學金。
三、對招收臺灣學生的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給予專項補貼。實行同等收費標準后,考慮到臺灣學生的實際培養成本,為鼓勵大陸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更多的臺灣地區學生,國家對招收臺灣地區學生的大陸普通高校、科研院所給予專項補貼。
國臺辦、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的有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表示,祖國大陸熱忱歡迎臺灣青年學生來大陸高等院校求學深造,愿為進一步推動兩岸教育文化交流做出努力。他們呼吁臺灣當局切實關心臺灣青年學生的切身利益,及早認可臺灣青年學生在大陸高等院校所取得的學歷、學位。
為解決新措施實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有關方面還公布了咨詢監督電話。國臺辦:010-83551807;教育部:010-66097882;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舉報電話:12358。(陳斌華 張勇)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