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24日下午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提出一系列措施,以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澳門人力資源政策。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會后說,政府將《禁止非法工作規章》法律框架文本、《聘用外地雇員規范制度》行政法規建議文本正式提交社協審議,希望通過社協勞資雙方不同管道征詢社會意見,再送交行政會審議。
他指出,《禁止非法工作規章》行政法規經過近兩年的實踐,政府認為有必要在法律效力上作出加強,故建議在原有基礎上制訂一個新的《禁止非法工作規章》,使有關法律規范更嚴謹和更臻完善。
譚伯源表示,當局亦向大會提交多項建議,包括將保險代理人、導游工作者、中醫生、中醫師及醫生納入社會保障制度;調升社會保障養老金、殘疾金及救濟金金額,其中養老金、殘疾金由一千一百五十元調升至一千四百五十元、救濟金由七百五十調升至九百五十元;根據《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將對援助本地失業工人的對象擴展至四十歲或以上轉換職業的本地工人,并考慮將援助金額調升;在征詢金融管理局意見后,調整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賠償限額,建議將死亡的賠償上限由五十萬提高至一百萬,長期絕對無能力賠償上限由六十二萬五千調升至一百二十五萬,分五年逐步實行。
譚伯源稱,行政當局還在會上通報了政府將于今年七月公布第二季度企業外地雇員數字的同時,公布上一季度有關企業之本地工人數字。經初步考慮,有關的數據將參考社會保障基金提交的上一季度在社保供款的本地工人數據。
他表示,當局亦就《勞資關系法》的第二修改文本征詢了意見,并決定于今年五月份將修改文本送交行政會審議。
譚伯源強調,隨著《聘用外地雇員規范制度》行政法規、新的《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的制訂和《勞資關系法》修訂工作的完成,本澳在勞動范疇方面基本的法律系統將趨向完善,特區政府會繼續作出跟進,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至于以后聘用外勞時是否需要制定一個名額比例制度,政府對此持開放態度。
他認為,特區政府會更好地對人力資源政策作出規范和完善,使本澳經濟可持續發展,令本澳企業和工人均能分享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